2016年1月29日 星期五




廣告無所不在充斥於你我生活的事物!

連知名的街頭塗鴉藝術家 – Banksy 都曾經在自己的 Instagram 平台張貼文章,批判企業花大把鈔票購買媒體版面並毫無尊重地入侵我們的視線,說盡任何他們想說的話;廣告商無所不用其極地試圖在任何你視線所及之處讓你看見他們的存在,也因此我們除了看見越來越多的廣告招牌向外延伸,公車變成行動看板,甚至整動建築物都可以被包裝成超大型廣告版面,伴隨而來的是變調的市容。

 
日本京都為了保留其古都景觀,於 2007 年修訂了《戶外廣告物條例》

對於戶外廣告的用色、高度、以及面積等訂定諸多規範,並將針對違規業者祭出最高 50 萬日圓的罰款;雖然經過了為期 7 年的緩衝期並進行柔性勸導,在 2014 9 1 日法規正式生效後仍有許多商店違規被罰。在新的法規中,全面禁止屋頂廣告、外牆廣告不得離地高於 20 公尺、離地 10 公尺或以下面積不能超出外牆面積 25%,而 10 20 公尺的則是 20%;廣告顏色不可過於強烈,也不可使用閃爍燈飾,就連關東旗之間的擺放間距也都明文規定。

  
因次許多我們熟知的跨國企業品牌都針對京都內特定地區修改原本形象鮮明的品牌商標,例如 Uniqlo 在京都內第二、三類區域的 logo 從原本的紅色滿版底色改成加入白框的版本,而到了規範最嚴格的歷史遺產區域後則改為完全白底紅字(紅字彩度也降低)的低調版,7-11 也分別推出線條纖細的改裝版 logo 以及無彩度版本。






對於品牌而言,修改已經深深在消費者心中留下印象的商標是最不願意發生的一件事,不過為了遵守政府政策以及維護京都歷史悠久的古都面貌,大多品牌都願意配合相關法令規範,除了讓大家看見有別以往的商標設計,也見識到日本官方與民間對於市容維護的決心與重視。


完整版「京都屋外廣告物條例・規則・告示」設計規範請 點此參考。



文章來源:起點